回族,是中国境内少数民族中分布最广,经济、文化较为发达的民族。回族的形成,是外来民族和本土民族间相互融合的结果。关于回族的起源,最早可以追溯至唐宋时期的“番客”——取道丝绸之路来华的穆斯林。陕西是中国大西北的门户,当时长安又是国际化大都市,是中国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因此,这些“番客”最早留居、生活的地点之一就是唐都长安。也就是说,陕西乃是回回民族形成的主要地区之一。 陕西全省习惯上划分为关中、陕南和陕北三个不同的地理单元。三个地区的回族人口数量多寡不一,来源也各有不同。从关中来看,最早的是从盛唐到五代,从西亚、中亚前来长安及其东部一带活动的阿拉伯人、波斯人和九姓胡人等,其中主要的是商人、学者和协助唐王朝平定“安史之乱”以后留在中国的大食官兵。到了元代,中亚、西亚大批穆斯林随蒙古军东迁,也成为关中回族的重要来源。 至于陕南地区,从唐宋开始,便有长江流域的回族先民沿汉江而上,活动在陕南东部一带。至今这一地区的回民仍被称为“下河人”。宁强、汉中一带也早已有回族分布,到了宋元之交,宋元两军在陕南一带作战,两军中有不少的回回兵散落在该地,增加了当地回族的数量。此后,明清以来还有翻越大巴山而来的四川回民以及翻越秦岭而来的关中回民,这就确定了陕南以后的回族分布情况。 在陕北地区,最早在西夏时,便有从新疆东来的穆斯林商人活动,因为战乱道阻而留居下来。元代陕西的辖区包括今宁夏长城以南地区。至元十八年(1281),元军在延安、凤翔、六盘等处屯田[1]。 回族以唐宋为“侨民”或“先民”时期,元明为其形成时期。实际上,宋代回族已发展为几个大的聚居区和一般民族形成的条件来衡量,则早在元代以前,如东南、西北和华北一些地区的回族已先后形成,至元代以后,又使整个回族加以巩固和扩大而已。据此,可以说陕西回族的形成,上限是唐宋时期,下限是元明之交。以关中为例,最早的是在东府大荔沙苑定居的唐“安史之乱”以后在关中滞留的大食援唐官兵,他们与当地人通婚,逐步形成了“东府十八县”的回族。 1862年以前,陕西回族几乎遍布全省的七府五州,而以关中居多,陕南次之。回民起义失败后,关中仅留下西安城内的1万余回民。至于陕南地区,当时因为横隔秦岭而未遭大劫,约有三四万回民。此后经过半个多世纪的生息繁衍,陕西回族人口才略有回升,直到20世纪30年代,延安、三边和黄龙山区才逐渐有了回民踪迹。而关中则主要是在抗战爆发以后,东部省份逃难的回民大量来陕,出现了陕西回族人口的第一次急剧增长,其总数超过5万之多。主要分布在西安、咸阳、宝鸡、铜川、渭南等几个集中区,其间一些城镇也有零星居住。新中国成立后,因外来回族工作人员及其家属的增多,又出现了回族人口第二次增长。 一、唐、宋时东来的阿拉伯人、波斯人 (一)番客 番客是唐宋时期对来自西亚、中亚、南亚的商人、工匠、传教士的称呼,但并不是所有的番客都是回族的先民。回族的先民仅指那些来华定居的各国穆斯林及其后裔。这些穆斯林来华后主要活动是经商贸易。 经商是古代阿拉伯人、波斯人的传统。伊斯兰教产生后,这一传统得到继承和发扬,伊斯兰教创始人穆罕默德年轻时就曾受雇为人经商。在穆斯林看来,依照伊斯兰教的规范从事商业活动,是符合《古兰经》“及至拜功完毕的时候,你们就散布在大地上,寻求安拉的特恩”[2]的一种圣行。阿拉伯伊斯兰教四大哈里发时期,正值中国的盛唐时期,唐王朝的政治势力远及中亚。它在今新疆地区设立了4个都护府,在葱岭以西的阿富汗、伊朗、巴基斯坦及原苏联中亚地区设立了16个都护府,归安西都护府管理,并在都护府管辖范围内的交通干线上,每30里设立一个驿站,供传递政治信息和往来商人之用[3]。唐朝政府还为“招部远人”制定了许多优惠政策。这就吸引了与唐接壤的阿拉伯、波斯穆斯林商人。他们为取得在中国经商的便利条件,多以“朝贡”的名义,登上“沙漠之舟”骆驼,沿着从汉代就已经开辟的丝绸之路来到中国进行经商贸易。 唐朝经济非常繁荣,作为国都的长安更是一个国际性的大都会城市,对各国商人具有很强的吸引力。因此,不少阿拉伯人沿着古老的丝绸之路来到长安经商。唐人笔记中就有很多记载长安城东、西二市中“胡店”、“波斯邸”的文章。这些远道而来的穆斯林商人在长安城内从事着宝石、香料、珍珠、药材等贸易活动。《资治通鉴·唐纪》也记载,唐宰相李泌检括留居长安的西域胡客有4 000人,还有居住40多年,娶妻生子,不愿返回原籍而愿意登记为“唐臣”者。北宋时期,阿拉伯、波斯、中亚的穆斯林亦未放弃其贸易活动。其陆路贸易路线改为由和田经西宁、河州、秦州入陕,而东去开封。由于长安为进入中原的必经之路,在当时仍具有重要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地位,所以这些穆斯林商人也有在长安地区留居者。宋徽宗时,担心长安胡商“和通西夏”,勒令其回国,胡商“因道阻不愿遣返”。唐宋时期信仰伊斯兰教的胡商、番客来陕留居是陕西关中地区回族的一个重要来源。 (二)避难来华的什叶派穆斯林 公元661年,穆阿维叶在大马士革建立了伊斯兰教历史上第一个王朝倭马亚王朝,以世袭制取代了四大哈里发时代的选举制。大约在7世纪80年代,一场以什叶派穆斯林为主力的武装斗争爆发,其目的在于反抗穆阿维叶的统治。但是,这次武装斗争最终以失败告终。为了加强集权,统一帝国,巩固统治,执政的统治者在镇压了什叶派穆斯林后,逼迫他们由西向东逃离,其中的一部分人来到了中国北方。这些什叶派穆斯林到了中国以后,学会了当地语言,在马、牛、羊、古玩、干果等行业的交易中,代客买卖,交互说合,成了供、求之间的一种中间行业“牙客”。另外,西安穆斯林的生意行当中也常有“某某牙家”的称呼。这反映出,当年也有什叶派穆斯林留居陕西,从而成为陕西回族的先民的一部分。 (三)援唐官兵 唐玄宗李隆基登基之初,励精图治,革除弊政,使唐代社会出现了政治开明、经济繁荣、交通发达、边疆安定的“开元盛世”局面。但是,他到了晚年,不再勤于政事,而变得奢侈荒淫,再加上其他社会原因,造成了“安史之乱”的爆发,身兼平卢、范阳、河东三节度使的安禄山派兵攻进长安。 天宝十四年(755),“安史之乱”爆发后,次年九月,肃宗遣使征兵回纥可汗,先遣兵入援。《旧唐书·大食传》载:“至德初,大食遣使朝贡……代宗为元帅,亦用其国兵以收两都。”至德二年(757)“九月,(回纥)复遣叶护将精骑四千,驰至凤翔时,广平王俶将朔方等军见。叶护大喜,结为兄弟。并至长安,陈于香积寺北、沣水之东,与李嗣业合谋,前后夹击,斩首六万,贼众大溃,遂复西京。冬十月,再奉广平王之约,遇贼于新店,贼依山而陈,叶护自南山袭其背于黄埃中,发十余矢,贼惊顾大溃,遂与官军合击,余党败走,东京亦复。”[4] 宝应元年(762)秋,唐朝再次向回纥求兵平定叛乱。广德元年(763)正月,史朝义在范阳自杀。至此,“安史之乱”结束。 按照事先的约定,帮助唐朝平定“安史之乱”的大食官兵在收复两京以后可以留居长安和中国女子结婚[5]。同时,回纥王子叶护也在战争结束以后上奏皇帝,请求“回纥战兵,留在沙苑”[6]。留在沙苑的这些人里,可能会有一些穆斯林在当地生活下来[7]。 (四)九姓胡人 阿拉伯帝国征服中亚以后,生活于阿姆锡尔河流域的康国、安国、曹国、石国、米国、何国、史国、火国、戊国等九姓胡人小国,先后皈依了伊斯兰教。九姓胡人善于经商,早在隋唐以前就有人在丝绸之路上来往。皈依伊斯兰教以后,有更多的人来到长安、洛阳,他们以国名为姓,在当地生活下来。时至今日,关中地区仍然有“康”、“安”、“米”、“何”、“曹”等与此有关的姓氏,及“康村”、“何村”、“史家湾”、“曹家庙”等与此有关的村名。 从此以后,留居在长安的胡人更多。胡人,是中国古代对北方和西方少数民族的一种泛称。在当时留居长安的胡人里,阿拉伯、波斯穆斯林人数很多。这些人逐渐发展,到唐德宗贞元三年(787),仅有田宅者就已经达到4 000余人。 二、元时东来的中亚各国、各族穆斯林 早在蒙古国建立之前,一批批回回商人就已进入蒙古高原。这些回回商人用中亚纺织品、粮食换取蒙古人手中的貂皮等珍贵土产。有的回回人还效力于蒙古各部,成为拥有“答剌罕”称号的开国功臣。南宋末年,蒙古汗国兴起,成吉思汗及其子孙的三次西征(1219~1225,1235~1242,1252~1260),把葱岭(今帕米尔高原)以西、黑海以东的中亚、西亚广大地区纳入元朝版图。西征中,蒙古军每攻克一城一地都要俘掠工匠和妇孺,并征调青壮年充军。随着每次战争的胜利,一批批中亚、西亚各地各部落和各王国的工匠、平民、军士以及一些将领、贵族和学者等,都被安置到中国从事各种工作。这些被迫东迁的回回人,人数多达几十万。在元宋战争中,许多回回将领建功立业。忽必烈即位后,瑄瑄、赛典赤·赡思丁、阿合马等回回政治家、理财家被重用;征南宋等战争中,回回将领战功卓著。由于当时大批回回人进入中原,在宪宗蒙哥二年(1252)括户时,又正式立“回回户”。按照《中国回族大词典》的观点,这“标志着回回先民的‘番客’地位发生了根本性转变,即由‘客’变‘户’,正式成为中华民族大家庭的一员”。 同时,由于蒙古人的西征,使中西交通大开,而元政府又在西域开辟了官道,设驿站,置守备,减少了行旅的困难和危险。从此,西亚、中亚商人利用东西水陆交通的方便,沿着陆上丝绸之路和水上的香料之路大量进入中国,盛况空前。这些曾被西方传教士卢布鲁克及稍后的马可•波罗所目睹。先前随蒙古军东来的中亚各族人也随战争而散居各地,以驻军、屯牧或以工匠、商人、官吏、学者等不同社会身份,散布在黄河上下、长城内外以及大江南北。元初,足迹几乎遍及中国并在扬州做官的意大利人马可•波罗在其游记中曾多次提到中国各省都散布着回回人。元末来中国的摩洛哥旅行家伊本•白泰在其游记中也写道:“中国各城市,都有专供回回居住的地方,区内有供行聚礼用的清真大寺。”《明史•西域传》载:“元时回回遍天下。”这些回回人大部分分布于陕西关中各地。如至元元年(1264),赛典赤•赡思丁出任陕西、四川行中书省平章政事时,曾带领一批穆斯林官员和军民来陕,三年间就增加军户2 180户。至元十一年(1274),元世祖将安西王府所管边民2 000户安插于临潼、泾阳、终南和渭南屯田。至元十八年(1281),元世祖命“安西王府协济户,及南山隘口军于延安、凤翔、六盘等处屯田”。至元二十五年(1288),又命“督翰端(和田)、可失合儿(喀什)工匠四十五户屯田”于陕西和甘肃等处。 在元代回回的社会活动中,战争和农耕占有重要地位。元朝建立之前的半个世纪内,入居中国的回回大多数被分别编入“诸道回回军”或“西域亲军”,还有在族籍中出现的“哈刺鲁军”、“阿儿浑军”等等,随战争而转战各地。没有战争时他们便进行垦牧,这种“上马则备战斗,下马则屯聚牧养”的兵农合一的生活,使回回的社会经济进入新的发展时期。全国统一的安定局面,为其在各个方面的发展提供了便利的条件。至元十年(1273),元世祖忽必烈诏令各种戍军“随地入社,与编民等”。大约从此以后,大批回回军士在“社”的编制下进行农耕,取得普通农民的身份,但还有一部分人过着兵农合一的生活,即“屯戍”人口。屯戍人口是聚居的,入社居民可聚居,也可与别的民族杂居。入社的本意在于劝农,一般是50家为一社,这是农村的社会基层单位,可以说是后来回回营、回回村或聚居的某家营、某家村的开始。而“屯聚”与“牧养”的联系,也可以理解成是后来的回回农户多以放牧牛羊为副业的开端。 在元代,回回人尽管在政治、经济上的地位仅次于蒙古人,但也不难窥见蒙古贵族对回回人的那种恃强欺弱的压迫和民族歧视。在《多桑蒙古史》中,记载了察合台所执的法,忽必烈重申的法令,都是根据蒙古人的风俗习惯,强迫非蒙古族的人去遵守的许多实例。回回人坚持自身的生活习惯和不用剖腹法屠宰牲畜,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回回人的民族个性。 三、明清回族的巩固和发展 明代是回族最终形成的时期。回族人经过数十代人在中国的繁衍生息,受文化、地理、气候等环境的长期影响,通用的语言是夹杂着大量波斯、阿拉伯语词汇的汉语。此外,回辉语、康家语、河州话也是回族独有的语种。长期经商的回回人也开始有了长期稳定的居住区域,常常围寺而居,共同生活在一起。在农村一个或几个村子,在城市一条或几条街道成为回族的聚居区,在这一区域中必定有一个或几个清真寺,逐步形成以清真寺为核心的社区文化。“天下回回是一家”、“回回见面三分亲”、“党护族类”、“行赍居送,千里不持粮”、“同类相遇则亲厚”、“固守其俗终不肯变”、“回回的亲,甘草的根,越挖越深”、“回回的亲,打断骨头连着筋”、“回女不外嫁”等等,这些都是人们对整个回族群体特征习俗的描述,这说明回族这一新的民族这时已走向成熟。 明朝初年,由于朱元璋实行了一系列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的措施,使得各地回族经济都有了一些发展,人口也增加了,当时的政治待遇、宽容的宗教政策、高额的贸易利益,对西域各地产生了较大的吸引力。于是,从洪武到万历的200年间,又一次形成了西域回回入附中原的高潮。其中许多“归化回回”、“附籍回回”来到陕西,使得陕西回族有了更大发展。在当时的关中地区,“自华以北,渡渭水,投清凉寺,一望漠漠黄沙,无寸草人烟,仅有小村,皆回回种类”[8]。全省各地,“西(西安)、延(延安)、庆(庆阳)、平(平凉)、凤(凤翔)、汉(汉中)间(回)夷也”[9]。当时,甘肃、宁夏地区的一些回民迁居到了陕北,江南的一些回民沿江而上来到汉中、安康、商洛等地。 清代,西北诸省是中国回族人口分布最集中的地区,而同治元年(1862)以前,陕西省又是西北诸省中回族人口分布最集中的省份之一。清代陕西回族的发展经历了一个大起大落的过程。清初全省回民总数大约有84.5万,经过康熙、雍正、乾隆、嘉庆、道光五朝200多年的休养生息,已发展到170万人左右的规模。1862年陕西省爆发了大规模的回民起义。在此后的六七年的时间里,陕西全省,尤其是人口稠密、富甲一方的关中地区,回、汉人口大量死亡流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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